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基础〔2020〕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20〕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 2.2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始自双流区双流机场T2航站楼站,止于龙泉驿区洪家桥站,线路约长26.28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3座,设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主变电所2座。 2.3招标范围: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 2.4计划工期: 1554日历天,计划2020年4月30日开工建设,2024年7月31日开始初期运营。项目建设工期按照成都市政府、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完成。招标人保留工期提前3个月的权利。 2.5 标段划分: 本次同时招标的标段有 3 个: (1)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3)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当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标段数量时,选择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中标,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下一名次的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3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如为独立投标人投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按工区划分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土建施工工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车辆段、停车场施工工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轨道施工工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4)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工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供变电系统施工工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4 业绩要求(1)独立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条线路建设长度不低于10km的地铁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须同时包含土建、机电等建设内容),且该项目已投入试运营或初期运营(投入试运营或初期运营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关于投入试运营或初期运营的业主证明文件)。(2)联合体投标人1)联合体牵头人同以上“独立投标人”要求。2)联合体成员①土建施工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的地铁土建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②车辆段、停车场施工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的公共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③轨道施工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地铁轨道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④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地铁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⑤供变电系统施工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地铁供变电系统施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注:土建施工项目包括明挖或暗挖或高架车站、明挖或暗挖或盾构或高架区间等中的一项或多项;轨道施工项目包括铺轨及相关工程等中的一项或多项;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包括车站或区间或车辆段或停车场的低压配电、通风空调、动力照明、给排水、消防、站台门、装修及相关工程等中的一项或多项;供变电系统施工项目包括牵混所、跟随所、环网、接触网及相关工程等中的一项或多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12家;联合体成员如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子公司,则仅限于联合体牵头人的一级子公司;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3.3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04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Copyright © chengt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川B-20080009